
儿时有那么一段时间,「离家出走」真是家常便饭。
每次在家里遭遇不平等的事情,就会激起出走的冲动。一个人是万不敢走远的,每次一定跟着阳阳,有时候珊珊也来,再有时候会拐走佳彬和萍萍,大家一起流浪,像是在郊游。
出门的第一站总是河滨公园,因为吃了早餐有力气没处使,还有心思玩。有一次珊珊跟我们一起出走,先去河滨公园玩了半天,他们俩不知道从哪里捡来一只小乳猫,在公园给它洗澡。偶遇一个陌生年轻男子,聊起那只猫,还说要带我们去掏鸟窝,结果走进河边的树林,鸟窝没见到,被几只大狼狗追赶着跑出来。陌生男子还向我们炫耀他钱包里的美元钞票,得意地说要收购阳阳她们的小猫,约定晚上在体育馆旁边的游乐场交易。那天晚上,陌生男子根本没来,阳阳她们怕小猫饿死,把她送给了一个商店的主人。
玩到中午肚子饿了,终于意识到自己不愿意饿死在外面,开始盘算要去哪里。阳阳去东田四姨家和安溪素兰家住过,貌似对周边的认识最清楚,虽然这些目的地她也只是知道方向而已,却总是在这个时候,充满自信地提出要带我去素兰或者四姨家。当然结局总是相同,两个小学生,几十公里的路,边走边玩,被好奇心拉扯着东张西望,走到傍晚,都还没完成一半。周围一片荒野农舍,鸡鸣狗吠,吓得阳阳终于缴械,带着我赶紧转头疾跑回程,通常在天黑以后不久,结束这一次的趴趴走。
到现在都深刻记得小学二年级或者三年级,第一次出走的片段。那一次半路上我们看到一个裸露上半身的中年女性,长头发脏乱结块,披在褐色的身上,一只手上握着半截甘蔗,喃喃自语,与我们迎面走来,步履踉跄。我被这一幕吓到,指着她给阳阳看,没有意识到对人有失尊重。正当我惊讶于她为什么会这样时,中年女性挥动着半截甘蔗向我打来,还好我够矮才躲开。我们一边拼命逃跑一边回头看,她已经不理我们,继续喃喃向前走了。
出走时吃饭真的是一件艰难的事情,当时手上没有零花钱,一天里唯一的食物,总是依靠阳阳不知道从哪弄到的几毛钱一块钱买辣豆皮充饥。有一次出走回到镇上已经很晚,我们俩一人提着一个塑料袋,在河滨公园跟着几个老太太和小屁孩一起拾荒,找各种角落里的易拉罐饮料瓶,准备大干一场以后,去废品收购点卖个好价钱,饱餐一顿。可惜天公不作美,正沉浸在幻想中努力打拼呢,被一个亲戚发现,把我们捡到的瓶瓶罐罐全扔进了垃圾桶,还强行带我们回家。
最坚挺的一次我们和珊珊一起,流浪到晚上八九点钟,跑到德克士玩,遇到了佳彬和萍萍,跟他们说我们正在离家出走。印象中这两个孩子当时并没有什么不满情绪,可能是出于好奇想玩到天亮,又或者只是纯粹想跟我们在一起,居然也加入了我们。德克士关门后我们又去了体育馆,到底玩了啥我已经记不清楚。只记得凌晨四五点的时候,突然看到一小队武警来操练,一二三四,士气高昂的口号,齐步走,跑步。这情节,对我们来说都是那天晚上的小惊喜,冻得半死,原来天注定要我们来这这阅兵啊。
那一次天快亮的时候,佳彬和萍萍的爸爸开着摩托找到体育馆。我们躲在几块废弃的铁板后面,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打在路上暴露了藏身之处。佳彬和萍萍在几次催促中,难敌睡意走出去上了摩托,阳阳,珊珊和我坚持着不出去,他们就自己回家了。很快,听闻我们在体育馆,素兰也过来把我们带回家,一路生气地训斥我们这么不懂事。
回到家,一顿骂一顿罚,折腾到深夜或者凌晨终于可以去睡觉,一天才算结束。
折腾的多了,爸妈也受不了,我和珊珊三年级被转学昆明,安排在他们身边。从那以后,我们就没有再做过这样的事情。
许多次的「离家出走」,给我留下了什么?也许是学会尊重陌生人,也许是初识世界之大,也许是对自由的无限渴望,也许是开始编织往后的一个又一个白日梦。